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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Jun 08, 2022Read on Mirror.xyz

越过PFP和X2Earn,NFT开启经济模式创新的无限可能(一)

NFT毫无疑问是Web3 对人类社会最伟大的贡献之一。它远不止艺术品收藏和头像图片、数字IP这些初级和浅层次玩法。其天然具有的某些属性,可以用来重构现有的诸多经济模型,不管是在数字经济,还是传统经济领域。

本文是同名主题系列的第一篇。作者希望抛砖引玉,就这一主题与读者和业界创业者展开深入探讨。欢迎大家贡献新的点子和意见,作者将据此整理和更新本系列的后续文章。

NFT的发展前景,不会局限于头像图片、数字藏品。这些数字文件的稀缺性一定程度上是虚伪的,正如《Web3 与 Web2:根本意识形态分歧》一文所说:

原生数字内容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性,即天然具有丰富性。如果你创建一个 GIF 或 JPEG,你可以生成无限的副本并分发给每个人。

但是,NFT具有下面这些天然的工具属性,使其可以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,重构生产关系和经济模型:

  1. 自由流通。除了某些特殊的NFT外(如Vitalik倡导的灵魂绑定币Soulbound Token),NFT可以自由交易和流通。流通性会解锁既有价值,甚至可以创造价值。
  2. 智能合约。这意味着一旦部署上链,智能合约不可修改,且自动执行,不受人为干扰。与预言机机制相结合,打通线上线下,这可以解锁无限的创新可能性。同时,政府也可以要求将缴税指令集成在智能合约里,在获得收益分成和在NFT交易时,自动向国库缴税,因此,NFT将为政府带来巨量的税源
  3. 表征任何形态的利益。包括权利、资历、福利、待遇、身份、道具、积分、许可。这些利益既可以是线上的,也可以是线下的。
  4. 稀缺性。NFT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,才可保持其价值,且与同质通证 (token)区分。这也是其与证券类金融工具不同的地方,它的发行量很小,发行门槛也低得多,因此也就不会像证券和token发行交易那样存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

今天先谈谈NFT对音乐版权经济和KOL经济的改造。

一、 音乐版权领域的NFT创新

NFT 可以用来表征一部或多部、甚至音乐人全部作品的碎片化版权及相应的版税收入权。在这里,NFT兼具版税交易平台和版税基金的特点,并使得音乐人能将其未来版税收提前变现。

比如,周杰伦工作室可以将《青花瓷 》的著作权铭(mint)成若干份NFT,每份NFT代表确定比例的版权。这里的版权具有非常宽泛的内容,包括所有可被转让的权利,如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改编、翻译、汇编等,以及转让这些权利所获得的收入。但不包括与创作者身份绑定的权利,如发表、署名、保护作品完整和复制。不过,被转让的这些权利,除收益权可以由NFT持有者单独行使外,均需由NFT持有人集体行使。这时,DAO这一组织形式即可派上用场,DAO也可以投票将其委托给专业的版权管理公司行使。

由于NFT代表了从现在起到作品完成后或创作者死亡后50年内的收益权,NFT购买者可以对这一期间的版税收入作出预测,并用现金流折现法或市盈率等方法对其估值。对周杰伦工作室而言,发行NFT所获得的收益,将获得远高于传统版权交易的溢价。这些溢价是NFT的高流动性所带来的

对NFT持有者而言,其既可以从NFT二级市场价格的上涨中获益,也可以享有音乐作品几十年的版税收入分成。音乐作品获得版税收入后,DAO组织或版权管理公司按季度或按年度,将收入转换成数字货币后发送给智能合约的钱包地址,然后由智能合约自动分配给持有者的钱包地址。由于钱包地址永远存在,NFT所表征的收益权变成了一个永续存在、可继承、可转让的权利

对那些本身也是周杰伦粉丝的NFT持有者而言,其也可以通过自己和其他粉丝的推广、销售、喊单行为,帮助DAO或版权管理公司增加音乐作品的版权收入,提升NFT在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,直接让自己获益。NFT使粉丝和投资者这两个原本不相干的角色,天然地糅合在一起,实现了娱乐审美和财务投资的完美结合

在传统版权经济体系里,“版税基金追求以积极管理提升具体曲库的版权价值,但版税交易平台却强调版税作为一种被动收入的稳定性”(参见《怎么投资音乐版权?我们梳理了三种玩法》)。如果为了提升音乐NFT产品的经济价值,主动管理将更有利于NFT的初始销售和后续增值。NFT持有者可以自行组建DAO,或者与唱片公司、艺人工作室一起组建DAO,除通过投票集体行使版权所有者的非经济性权利外,还负责主动推广来增加被网络平台、直播、广告、影视或翻唱歌手等使用的机会,对版权进行运营,提高版税收入和版权价值。

当然,DAO治理存在严重的持有者搭便车问题,愿意贡献精力的粉丝和NFT投资者可能是少数。这时,具备专业性和专注度的传统版权管理公司仍然有非常大的竞争优势。如何将DAO治理与传统版权管理公司运营相结合,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的课题。也许将DAO组织作为甲方,版权管理公司作为乙方,DAO通过投票,将版权运营和管理事项委托给版权管理公司执行,并由DAO对版权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,将是可能的一种模式。

在监管方面,重点将关注对DAO治理或版权管理公司的版权运营成果的监督、收入的审计和及时结转、及时向智能合约支付等方面。这也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。

二、KOL和MCN经济体的NFT创新

将粉丝和投资者角色糅合在一起的思路,也可以非常自然地运用于KOL经济体,并对KOL、粉丝、MCN公司和互联网平台在该经济体系中的角色进行重构。不过KOL经济比音乐版权要复杂得多,相应地玩法也会更多。

在传统KOL经济模型里,KOL用内容和自身特质吸引粉丝,MCN组织内容生产及/或流量运营及其他支撑性工作,平台公司负责流量分发。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,KOL、MCN和平台各自贡献的价值和或收入分成比例有所不同:

  • 直播打赏收入:平台40%~50%,KOL 35%~45%,MCN 10~15%。
  • 商单广告收入:如果是平台分派的广告订单,平台在截留部分总单广告收入后,将一部分分给特定的KOL,并收取5%-10%的手续费,这些收入然后再在KOL、MCN间分配。KOL、MCN协商确定分成比例,比例不定。
  • 带货佣金收入:流量型平台有的参与分成,有的不参与。余下的大头主要由KOL、MCN协商确定分成比例,比例不定。

可见,粉丝在这一经济体并不享受经济利益。而平台既掌握流量分发的生杀予夺大权,占据经济利益的大头。

可以以KOL在特定平台产生的、特定期限内的特定类别的收入为依托,发行NFT。与音乐版权NFT不一样的是,KOL和MCN也可以成为NFT的持有者,将其分成比例予以固化(但可限制其NFT的可转让性)。

NFT持有者的这一经济体中的角色如下:

  1. 组织DAO,通过DAO治理方式,监督甚至取代MCN,鞭策其更好地运营KOL,将KOL的价值最大化。在MCN不再胜任时,通过DAO投票予以替换或取代。在这一模型下,在DAO与MCN的关系中,DAO将成为甲方,MCN成为乙方,这将极大地有利于MCN的运作效率,维护KOL的权益。
  2. 对于为KOL经济体做出重大贡献的NFT持有者,通过发行新的NFT予以激励(提高分成比例)。
  3. 设置不同层级的NFT,旧NFT的持有者可以分享新NFT发行或交易的部分收入分成,或者相反。或者通过类似机制,奖励对获客、拉新有特殊贡献的NFT持有者。
  4. 集合多个KOL,或者与其他DAO组织联合,与平台公司博弈,提升DAO在经济生态中的收入分成比例。

在KOL、DAO与MCN和平台的关系中,DAO组织帮助KOL与MCN和平台进行利益博弈,并争取KOL和NFT持有者利益的最大化。

与音乐版权NFT一样,监管的重点也将放在MCN运营成果的监督、收入的审计和及时结转、及时向智能合约支付等方面。

监管的另一重点是,KOL与DAO组织要签署竞业禁止协议,明确KOL不得在约定的平台、内容形式、题材范围外做出与NFT涵盖范围相竞争的行为,相应的收入必须全部缴付给NFT智能合约,不得截留和私分。

在有潜在利益冲突的DAO提案投票中,KOL和MCN必须回避表决。

【待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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